台灣因為地理環境的影響,面臨地震天然災害的威脅,可能造成許多家庭蒙受重大財產損失,生活陷入困境,需要經濟上的援助來重建家園。
為了提供國人住家地震災害基本保障,由政府(財政部)結合國內所有產物保險公司以及中央再保險公司,共同推動辦理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中之地震基本保 險,期使被保險人迅速獲得基本保障並減輕地震災情造成之財物損失,得能儘速重建家園。
為了提供國人住家地震災害基本保障,由政府(財政部)結合國內所有產物保險公司以及中央再保險公司,共同推動辦理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中之地震基本保 險,期使被保險人迅速獲得基本保障並減輕地震災情造成之財物損失,得能儘速重建家園。
房屋所有人可以逕向經過財政部核准經營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的產物保險公司投保,或經由有執照的保險經紀人、代理人公司代為辦理。產物保險公司名單請洽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免費服務電話:0800-221783)。
地震基本保險的保險金額係以房屋重置成本為計算基礎,最高為新台幣120萬元,保險金額可以參考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編製的「台灣地區住宅類建築造價參考表」所訂的計算公式估算,其計算公式為:每坪造價x坪數+裝潢總造價。
一、承保地震震動,或地震引起的火災及爆炸,或地震引起的地層下陷、滑動、開裂、決口造成房屋『全損』的損失,每戶賠償最高額度以保險金額為限,且不得超過新台幣120萬元。
二、臨時住宿費用,每戶補償新台幣18萬元。
二、臨時住宿費用,每戶補償新台幣18萬元。